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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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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税收筹划——诚信是立身之本!

2023-04-24 11:50:06

诚信是立身之本

讲信用,处处便利

不讲信用,处处碰壁


限制经营!

限制投资!

限制出境!

一旦失信,可又苦头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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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的依据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第40号公告)、《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46号)、《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2015年第85号)及《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08号)公告等文件为依据组织展开。天津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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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的时间


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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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税信用等级的参评对象


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范围是: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临时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及新设立企业、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参加本期的评价:

1.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2.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

3.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4.国地税关键信息比对不成功的。

注意:上述情况结案、办结或更正后,企业可申请补评级别。


今年的信用等级划分和以往还有点不同!

睁大眼睛!

重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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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纳税信用等级的划分


从2018年开始,纳税信用等级分为A、B、M、C、D五级。

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

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或者不能评为A级的。

M级: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1日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无生产经营收入或核定征收企业,如果不存在《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述直接判为D级的行为,同时评价分值在70分以上的;2018年4月1日后首次办理涉税事宜的企业,不存在直接判为D级行为的。

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为D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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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起评分的内涵


评价年度内,纳税人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是指:在评价年度内,税务管理系统中没有纳税评估、大企业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或税务稽查出具的决定(结论)文书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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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纳税信用等级对企业的影响


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


对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

1.主动向社会公告A级纳税人名单;

2.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3.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4.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5.地税办税窗口提供“容缺受理(办理)”服务,即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业务时,报送资料主件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在纳税人签署书面协议承诺规定时限补齐(补正)情况下,税务部门可先予容缺受理(办理)的服务举措;

6.纳税信用建设融入社会信用建设体系形成联合激励措施,如“银税互动”,以信换贷,为信用好的企业提供优惠、便捷的融资渠道。


对B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

税务机关实施正常管理,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并视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选择性地提供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


对M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

1.可在网上勾选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用再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增值税发票认证;

2.税务机关加大服务力度,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对C级纳税人的管理措施: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C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依法从严管理,并视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选择性地采取D级纳税人的管理措施。


对D级纳税人的惩戒措施:

1.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2.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3.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4.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5.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标准;

6.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7.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8.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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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如何申请补评、复评


纳税人因不予评价情形解除、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或已评价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向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补评或复评申请。补评只需向国税、地税一方申请即可;复评需向相关方申请。申请时需填写《纳税信用补评(复评)申请表》(一式三份)。


诚信纳税

谨记在心

希望每一个纳税人都是A级纳税人!

天津代理记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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